产力异常性难产介绍
产力异常性难产是指由于子宫收缩乏力或过强,导致分娩过程延长或受阻的一种产科并发症。产力异常主要分为两类:子宫收缩乏力和子宫收缩过强。子宫收缩乏力会导致产程延长,增加母婴并发症的风险;而子宫收缩过强则可能导致急产,增加胎儿窘迫和产道损伤的风险。
现代研究
现代科学研究在产力异常性难产的机制和治疗方法上取得了显著进展。研究发现,子宫收缩受多种因素调控,包括激素水平、神经递质、子宫平滑肌细胞功能等。近年来,分子生物学和基因学研究揭示了某些基因变异与子宫收缩异常的相关性,为早期诊断和个体化治疗提供了新思路。
此外,临床研究也在探索新的药物和治疗方法。例如,前列腺素类药物、缩宫素受体激动剂等药物在调节子宫收缩方面显示出一定效果。非药物干预如物理疗法、心理支持等也在综合治疗中发挥重要作用。
特效药
目前,针对产力异常性难产尚未有明确的特效药,但一些药物在临床应用中显示出较好的疗效。例如:
上市产品
市场上已有多种针对产力异常性难产的产品,主要包括药物和辅助设备:
药物类:
辅助设备:
这些产品的应用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产力异常性难产的治疗效果,降低了母婴并发症的发生率。然而,个体差异较大,治疗方案需根据具体情况由专业医生制定。
应先查明有无头盆不称及明显的胎位、产道等异常,排除产道梗阻、产妇衰竭及胎儿窘迫等因素后,酌情给予加强宫缩等治疗。
1.协调性(低张性)子宫收缩乏力
(1)无论原发性还是继发性(协调性)宫缩乏力出现,首先应寻找原因,有无头盆不称和胎位异常,了解宫口扩大和先露下降的情况。
(2)第一产程:
①一般处理:通过各种方法消除紧张情绪。
②加强子宫收缩:
A.人工破膜:宫颈扩张3cm 以上,无头盆不称者,可行人工破膜,以使胎头直接紧贴子宫下段和宫颈,引起子宫反射性宫缩加强。
B.缩宫素静脉滴注:适用于协调性(低张性)宫缩乏力。
C.前列腺素的应用:地诺前列酮(前列腺素E2 )及F2a 均有促进子宫收缩作用。
(3)第二产程:
①若无头盆不称,有子宫收缩乏力,也应给予缩宫素静脉滴注加强宫缩,促使产程正常进展。
②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会阴侧切、产钳术或胎头负压吸引术助产。
③若胎头尚未衔接,则应以剖宫产结束分娩,不宜拖延。
④第二产程中出现胎儿窘迫征象,胎头双顶径已过坐骨棘间径者应即以产钳术助产;若双顶径尚未达坐骨棘或先露在+2 以上者,则急行剖宫产较中位产钳术对婴儿和母亲都更为有利。
(4)第三产程:预防产后出血特别重要,包括使用缩宫素、前列腺素加强子宫缩复,需要时人工剥离胎盘术及双手压迫按摩子宫等等。产程长、破膜时间长者,应给予抗生素预防感染。
2.不协调性(高张性)子宫收缩乏力 处理原则是调节子宫收缩,恢复子宫收缩极性。
(1)用哌替啶100mg 肌注,或地西泮10mg 肌注或静脉注射,来阻断不协调的、无效的子宫收缩,是最主要的治疗。产妇能得到充分休息,醒后多能恢复为协调性子宫收缩,产程往往很顺利。
(2)若经上述处理,不协调性宫缩未得以纠正,或有胎儿窘迫征象,或有头盆不称者,都应行剖宫产术。
(3)若经处理不协调性宫缩已被控制,但子宫收缩仍弱时,则可采用协调性宫缩乏力时加强子宫收缩的方法。必须注意:①在子宫收缩恢复为协调性之前,严禁应用缩宫素;②经哌替啶、地西泮等镇静剂应用后,不协调宫缩虽已被控制但子宫收缩力仍差者,难产和胎儿窘迫的发生比例甚高,必须充分重视、严密监护,正确及时地结束分娩。
3.协调性子宫收缩过强
(1)有急产史的产妇,预产期前1~2 周不宜远行,有条件者应提早住院待产。临产后不宜灌肠,提前做好接产和新生儿复苏的准备工作。
(2)胎儿娩出时勿使产妇向下屏气。若急产来不及消毒,则脐带消毒后再断脐。新生儿坠地者,新生儿应肌注维生素K 预防颅内出血,并尽早肌注精制破伤风抗毒素1500U。
(3)产后仔细检查软产道撕裂损伤情况并予缝合。
(4)若属未消毒接产,应给予抗生素预防感染。
4.不协调宫缩过强
(1)强直性子宫收缩:
①给予宫缩抑制剂:25%硫酸镁20ml 加入补液缓慢推注或静脉滴注。或给予鼻吸氧化亚氮(笑气)抑制宫缩,减轻宫缩痛感。
②如梗阻原因所致,则应立即改为剖宫产术。如经抑制宫缩处理,子宫强直性收缩不解除,或有胎儿窘迫,也应急诊剖宫产。
(2)子宫痉挛性狭窄环:
①认真查找导致痉挛性狭窄环的原因,及时给予纠正。
②停止对子宫的一切刺激(如禁止阴道内操作,停用缩宫素等)。
③镇静剂,如哌替啶100mg 肌注,或地西泮10mg 肌注或静脉注射,以期消除子宫痉挛性狭窄环。待宫缩恢复正常时,可予自然分娩或助产分娩。
④经上述处理而子宫痉挛性狭窄环不能消除,宫口未开全、胎先露部高,或伴有胎儿窘迫者,均应立即行剖宫产术。
⑤若胎死宫内,宫口开全,则可在麻醉下经阴道分娩。原则是尽量避免母体组织分娩损伤。
子宫收缩乏力,其主要临床表现为子宫收缩乏力,及持续时间短,间歇时间长而不规则。在子宫收缩最强时,腹部也不变硬,不隆起,临床检查官口不能如期扩张,胎儿不能逐渐下降,以致产程延长。
(一)发病原因
子宫的收缩功能取决于子宫肌源性、精神源性及激素调节体系中的同步化程度,三者之中任何一方功能异常均可直接导致产力异常(表1)。
1.子宫收缩异常的全身性原因
(1)产妇情绪紧张:对疼痛的耐受力差,烦躁甚至吵闹,干扰中枢神经系统正常功能而影响子宫收缩。
(2)内分泌失调:产妇体内雌激素、缩宫素、前列腺素、乙酰胆碱不足,或孕激素水平下降缓慢,以及子宫对乙酰胆碱敏感性降低等,均可影响子宫肌兴奋阈而影响子宫收缩。
(3)镇静剂等药物应用过多或不当,可抑制宫缩而发生宫缩无力。
(4)产妇合并有急、慢性疾病,或体弱、疲劳,或疾病导致酸中毒,水、电解质紊乱,致宫缩乏力。
2.子宫局部因素
(1)宫壁过度膨胀,使子宫肌纤维过度伸长而收缩能力减弱,如双胎或多胎、羊水过多、巨大儿等。
(2)子宫发育不良,子宫畸形或子宫肌瘤等均可影响子宫收缩。
(3)多产妇、曾有子宫感染史等,使子宫肌壁发生纤维变性而影响子宫收缩能力。
3.头盆不称和胎儿位置异常 先露部不能紧贴子宫下段和宫颈,不能刺激子宫阴道神经丛引起有力的反射性子宫收缩,导致继发性宫缩乏力。这一般多见于头盆不称、先露部浮动、臀先露、横位、前置胎盘等时(膀胱长时间胀满也可致宫缩乏力)。
应对孕妇进行产前教育,解除孕妇思想顾虑和消除恐惧心理,使孕妇了解妊娠和分娩是生理过程,预防神经紧张所致的宫缩乏力。分娩时鼓励多进食,必要时从静脉补充营养。避免过多的使用镇静药物。注意检查有无头盆不称等,均是预防子宫收缩乏力等有效措施。
为了预防出现局限性狭窄环,应减少不必要的刺激。出现后,停止一切刺激,如禁止阴道内操作,停用缩宫素等。若无胎儿窘迫征象,可给予哌替啶或吗啡,当子宫收缩恢复正常时,可行阴道助产或等待自然分娩。若经上述处理,子宫痉挛性狭窄环不能缓解,宫口未全开,胎先露部高,或伴有胎儿窘迫征象,均应立即行剖宫产术。若胎死宫内,宫口已开全,可行乙醚麻醉,经阴道分娩。
1.假临产 有子宫收缩时,应与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鉴别。假临产的特点为孕妇无自觉症状,或仅有轻微腰酸或下坠腹痛,子宫收缩不规则,持续时间短于30s,间歇时间长且不规律,子宫收缩强度无逐渐加强趋势。常在夜间出现子宫收缩,清晨逐渐减弱或消失,宫颈不随宫缩而逐渐扩张,阴道多数无血性分泌物出现,肌内注射哌替啶等强镇静剂后,不规则子宫收缩消失。而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者,肌注哌替啶后产妇安静休息一段时间后,子宫收缩逐渐加强,子宫收缩转为规则、协调,宫口逐渐开大。
2.不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 应与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鉴别。
3.协调性宫缩乏力(表3)。
4.Ⅱ度胎盘早剥 有持续性腹痛、腰酸或腰背痛,宫缩紧,应与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鉴别。但本病多有外伤及高血压史,子宫呈持续性收缩,如板状硬,有压痛,出现胎儿窘迫征象。若为Ⅲ度胎盘早剥,出现失血性休克症状,胎心听不清,胎位扪不清,胎死宫内。B型超声检查见胎盘后血肿,容易鉴别。
5.协调性子宫收缩过强 子宫收缩过强应与不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鉴别。但协调性子宫收缩过强时的子宫收缩,仍具有节律性、对称性和极性的特性,宫口扩张迅速,若胎儿娩出无阻力,容易发生急产。
6.静脉滴注缩宫素引起强直性子宫收缩 多属于不协调性子宫收缩,常见于应用缩宫素引产者,停止滴注缩宫素后,子宫收缩逐渐减弱甚至消失,破膜后宫缩反而逐渐趋于协调。
7.子宫痉挛性狭窄环与子宫病理缩复环不同点
(1)病因多为胎膜早破、不适当地应用宫缩剂、宫内操作和心理因素等。
(2)可以发生在第一、二、三产程,如第三产程时胎盘嵌顿。
(3)产妇及胎儿结局好。
(4)环在胎儿的某一较细部位。
(5)腹部触诊一般无特殊,只是在宫腔内诊时才能发现有环状隆起。
(6)环的下方子宫下段未被拉长变薄且无压痛。
(7)宫体不变厚,不出现强直性子宫收缩。
(8)胎先露部不一定入盆,也未挤在宫口被宫颈紧裹,胎头变形不明显,子宫收缩时胎头下降,宫口不扩张,宫口甚至像袖口一样松软下垂。
(9)圆韧带不紧且无触痛。
(10)一般不发生子宫破裂。